沾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曲靖市商业银行沾益支行申请贷款用于白浪水库引水工程的议案》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1-05-23    来源:沾益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2011年5月20日沾益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沾益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县长高朝花所作的《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曲靖市商业银行沾益支行申请贷款用于白浪水库引水工程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该议案,同意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商业银行沾益支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白浪水库引水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由县水土资源管理开发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县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单位;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本息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安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快推进白浪水库引水工程建设进度,适时开展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将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分年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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